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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9-06

 

 

巴中市太极拳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协会定名称为:巴中市太极拳协会(以下简称太极协会)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进一步提高全民身体素质,促进全民身心健康,倡导健康生活,抵制邪教,推动群众性体育运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条 本太极拳协会是由我市广大的太极拳爱好者,按照入会自愿的原则、在业务上接受市体育局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在市民政局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第四条 本协会遵守宪法,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以普及推广太极拳为主要活动,推动巴中市全民健身运动。同时加强会员之间的交往和合作,增进友谊,参加地区之间联谊比赛,传承和推动巴中太极拳运动的发展,为巴中的体育事业作出贡献。

  第五条 本会注册资本三万元。

  第六条 本会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东段99号永泰花园1号楼。

  第二章 活动内容

  第一条 太极拳协会的主要活动内容

  (一)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太极拳推广普及活动,建设和谐社区。

  (二)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太极拳竞赛活动,开展队与队、社区之间的友谊比赛,选拔优秀人才,参与行业之间、地区之间的交流比赛活动。

  (三)开办太极拳辅导站等经济实体,培训太极拳爱好者。

  (四)编辑刊物,建立网站或网页,大力宣传普及太极拳知识和宣传报道协会各项活动的开展情况。

  (五)普及推广太极拳运动,在市区的广场和各社区开展组织文明有序的晨练活动,提升巴城形象。

  第三章 会 员

  第一条 协会实行团体会员和个体会员制。凡承认本协会章程,服从协会指导,自愿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与协会各项活动,按期缴纳会费,年龄六十五岁以下,向太极协会的各队提出入会申请,经教练员培训后获得结业证,本人填写入会申请表,队长签字交协会批准后,由协会颁发会员证书,即为本会个体会员。各晨练队也可以比照条件,按团体会员缴纳会费。

  第二条 协会会员具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协会会员大会,行使民主管理协会工作的权利;

  (二)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享有参与本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四)优先获得协会资料、信息和订购出版的刊物等权利。

  第三条 协会会员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完成协会分配的任务;

  (二)按时交纳会费,如逾期一年不交纳会费者,当年则视为自动退出协会;

  (三)积极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社会活动,自愿维持本会的声誉;

  (四)关心协会工作,及时向协会反映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四条 本会会员未经本会常务理事会同意,不得擅自以本会名义举办各项活动。

  第五条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凡不愿继续作为会员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可退出协会,原则上六十五岁以上的会员不再缴纳会费。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协会设置三部一室,即:培训教学部、竞赛研究部、宣传报道部、办公室,按不同区域和住地成立分会和若干个太极拳队。

  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是:

  (一)通过和修改协会章程;

  (二)选举产生协会的理事会和增免理事会的理事;

  (三)听取和审议常务理事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报告;

  (四)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重大事宜,审议协会的经费收支。

  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能提前或推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大会职权。

  第二条 协会的执行机构是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一般每年举行一次会议,正、副会长,正副秘书长一般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协会重大事宜。常务理事会每届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

  第三条 协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会长、副会长由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设名誉会长、顾问若干人,聘请若干德高望重的领导同志担任。

  第四条 协会设秘书长一人,负责主持日常工作。秘书长由常务理事会批准。协会根据需要设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秘书长工作,副秘书长人选由秘书长提名,报常务理事会批准。

  第五条 本协会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

  第五章 经 费

  第一条 协会经费来源:

  (一)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的会费收入;

  (二)社会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各项活动的经营收入;

  (五)宣传培训收入。

  第二条 所缴纳的会费和其它收入应用于太极拳事业的发展,各项经费收入及支出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做到帐目清楚,并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条 协会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本章节的解释权、修改权属市太极拳协会。

  第二条 终止程序。市太极拳协会终止需经常务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同意,经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协会自行负责清理债权、债务,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二0一三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