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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9-06

 
 
 

 

 

 

关于举办2015巴中市“天越岷山杯”传统武术
 
太极拳交流暨武术段位初段位考核的通知
 
各部、室、辅导站:
2015年9月25—26日,协会承办的2015’巴中市“天越岷山杯”传统武术太极拳交流暨武术段位初段位考核将在市体育局青少年综合训练馆隆重举行,这是继二0一0年“永泰杯”、二0一四年全省传统武术名人明星争霸赛后协会承办的第三次太极拳盛事。为认真备战,办好这次赛事,协会要求:
一、按比赛规程要求向会员及广大太极拳爱好者进行宣传,动员大家积极踊跃报名参加。
二、各晨练队必须按规程要求积极选报人员,原则上以所在社区名义组队,并在九月十日前报送报名资料。联系人:黄知强,联系电话:13649070291。
三、本次赛事对初段位(即三段以下<含三段>)要进行考核,各队尽快摸底统计人员,报名时一并上报,协会将在九月中旬进行段位套路培训。
四、各参赛队必报集体项目:三十二式太极剑、四十二式太极拳,并根据具体情况组成6—12人参赛队伍,在套路练习及比赛中不得擅自改变运动方向。
                                                                                                                                                    
附件:2015’巴中市“天越岷山杯”传统武术太极拳交流暨武术段位初段位考核竞赛规程
特此通知。
 
                                             巴 中 市 太 极 拳 协 会
                                             巴中市综合太极拳研究会
                                                    二0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2015′巴中市“天越岷山杯”传统武术太极拳交流
暨武术段位初段位考核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巴中市体育局、巴中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巴中市太极拳协会、综合太极拳研究会
三、协办单位:天越岷山饭店
四、时间和地点:2015年925日至26日,巴中市体育局青少年综合训练馆(江北滨河路)。
  五、参加单位:
  (一)周边各县市,巴中市各县、区太极拳组织及武术习练者。
  (二)协会各社区辅导站、点及晨练队。
(三)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民间武术组织。
  (四)经许可的个人。
  六、参加办法:
  (一)以市、区体育(文体)局以及县(区)各拳种研究会为单位组队;
  (二)以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民间武术组织、社区辅导站或协会晨练队为单位组队;
  (三)凡参加段位制初段位考核的运动员可自愿申请为中国武术协会个人会员。
  (四)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人数不限。年龄组别如下:
  A组: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者)。
  B组:40-50岁(1975年12月31日-1966年1月1日)。
  C组:50-60周岁(1965年12月31日-1956年1月1日)。
  D组:60周岁以上(1955年12月31日以前者)。
    参赛时运动员必须提供二代身份证以确认年龄,若年龄不属实,则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  
    (五)每名运动员个人赛最多报2个单项(1个拳术、1个器械),也可参加集体项目比赛。
  (六)运动员年龄、健康状况均由各代表队自行审核,以报名单上的盖章或负责人签字,作为确认依据。如因年龄不实,一经查实则取消该运动员竞赛资格。竞赛期间因健康情况而引发的伤病等,均由各单位和个人自行负责,经费自理。
  (七)参赛运动员必须办理好赛会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者不能参赛。凡委托大会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必须在报名表上注明委托保险,并缴纳相关费用;凡自行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者,报名时同时邮寄《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其它医疗保险等均无效。凡已由学校集体做了意外保险的学生,可由保险公司出具集体名单的保险证明。
  (八)参赛人员均须签署《免责声明书》,由每个参赛队集体签署一份,并在报到时上交,凡未签署《免责声明书》的选手不能参赛。
  七、竞赛项目
  (一)传统拳术
  (二)传统器械
  (三)太极类(含规定和传统太极):
  1、太极拳:
  (1)陈式、(2)杨式、(3)吴式、(4)武式、(5)孙式、(6)24式太极拳、(7)42式太极拳、(8)其它类。
2、太极器械:
(1)三十二式太极剑(2)四十二式太极剑(3)传统太极剑(4)太极扇(5)其它类
   (四)集体太极拳竞赛套路42式、集体太极器械竞赛套路32式。  
   (五)段位制套路(只用于考段,不列入比赛成绩)
杨式太极拳1-3段套路,散打1—3段套路。
八、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为集体赛和个人单项赛,集体赛为各参赛队必报项目。
(二)比赛采用中国武术协会2012年制定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办法》(试行)和原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编印的各式《太极拳、剑竞赛套路》及有关补充规定。
(三)集体项目参赛人数6-12人,少1人扣0.5分,拳术类、器械类各一套两套合计得分纳入等级评定(竞赛套路比赛中途不可擅自改变运动方向)。
(四)项目时间:
1、个人项目太极拳不超过4分钟,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示意。
2、个人项目太极器械不超过3分钟,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示意。
3、个人其它项目不超过2分钟。
4、集体项目器械不超过4分钟,拳不超过6分钟,均为提前1分钟由裁判长鸣哨示意,规定时间内必须完成全套动作,超时达5秒者扣0.1分,依次类推。(集体项目可配乐、音乐带自备)
    (五)运动员的参赛服装、武术鞋不做规定,但要体现出项目特色、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
  (六)同类拳种、器械不分男女集中编组竞赛,每个项目报名不足4人时,将按类型相近项目混编进行比赛,每一组别人数不足4人,并入下一个年龄组。
  九、录取名次
  (一)个人项目传统拳术和器械分类别按各年龄组不分男、女录取一等奖(按20%比例四舍五入录取)、二等奖(按20%比例按四舍五入录取)、三等奖(按30%比例按四舍五入录取)。
  (二)每个项目的获奖运动员将颁发证书。
(三)集体项目按拳术类、器械类两项合计得分设20%一等奖,30%二等奖,50%三等奖,颁发奖牌。
(四)比赛设“太极明星奖”,评定方法由体育局指定评审团从各年龄段两项第一名获得者中评选出不超出10名的“太极明星”,并颁发证书奖励。
  十、中国武术段位制评审办法
  (一)申报条件(申报者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6周岁(含)以上才可进行中国武术段位制段前1-3级的考试。年龄达10周岁(含)以上,可申报一段考试;年龄达15周岁(含)以上,可申报二段考试;年龄达18周岁(含)以上可申报三段考试;年龄达23周岁(含)以上并持有三段证书方能申报四段。
  2、初始段位申报要求:习武三年以下,年龄6-12周岁(含),从未获得段位者,必须从段前一级开始申报,习武三年以上、13-18周岁(含),从未获得段位者,只能从一段开始申报,19周岁以上,可根据习武年限和掌握技术的情况申报1-3段,将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认定段位。
  3、原来无段位者,年龄23周岁以上,不论习武年限,最高只能申报3段(符合奖励段位条件除外,参照本《规程》第九条第三点第4条),初段位晋段须达1年以上,中段位晋段须达2年以上。
  4、申报段前级和初段位(1-3段)者可自愿加入中国武术协会会员。
5、申报者需严格按照以上要求申报相应段位,不得随意乱报,如申报超过自身条件的段位而未予以通过,所交相关费用均不退款
  (二)考试内容
1、凡申报段前级者,需掌握《趣味武术》教程中规定的相应级别的单练套路;
2、申报1-2段者,需申报一个自选项目(拳术、器械任选1项)和一个段位制套路(23个段位套路中任选1项);
3、申报3段者,需申报2个自选项目(一个拳术、一个器械)和一个段位制套路。
  (三)段位认定
  1、段前级认定:分数7分以上,给予认定通过;
  2、1-2段认定:两项总分达到15.5分,给予认定通过;
    3、3段认定:3项总分24分以上认定三段。
十一、报名、报到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9月18日24时。
(二)报名时须备齐下列材料:

序号
提交材料内容
提交方式
1
比赛报名表
提前上传
2
费用统计表
提前上传
3
责任声明书
报到时上交
4
自行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单
报到时上交
5
身份证复印件、汇款单原件
报到时上交
6
初段位汇总表
提前上传

  (三)报名各项费用汇单复印件须与报名表同时寄达,缺一不可,否则报名视为无效。
  (四)更改报名内容的处理:报名表寄出后,如因特殊情况必须改动内容,务必在2015年9月20日以前递交书面申请,并缴纳相应的手续费。每更改一项内容(包括项目号、套路名称、姓名、性别、年龄组别等)手续费为人民币100元(以传真形式递交“更改申请”和“手续费汇款凭单复印件”的时间为准)。2015年9月20日24时后不受理更改申请。
  (五)退赛的处理:2015年9月20日24时以前,因伤不能参加比赛者,凭书面申请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组委会可将参赛项目费全款退还(其他费用不予退还)。但此日期后因故不能参赛者,所有费用概不退还。
  (六)赛前3天左右在巴中武术太极网站将公布报到时间、地点、竞赛日程及竞赛项目比赛顺序,请各参赛代表队关注网上信息。
  (七)各参赛队于2015年9月25日10:00至18:00报到,将于20:00召开组委会会议及教练员联席会。报到地点将以补充通知形式发布在巴中武术太极网。在报到时,领取秩序册;并可熟悉竞赛场地。报到时须携带交款凭据、或领队教练身份证。
  (八)各代表队食宿不作统一安排,由运动队自行联系解决。也可选择由大会推荐的酒店住宿,在报到时提供推荐地点的相关信息。
  (九)为使报名报项准确无误,竞赛部接到各队报名表后将随时与各队沟通,核对报名表内容。希望各队报名时详细填写联系人姓名、地址、电话、手机、传真和电子邮箱等。
  十二、竞赛监督、仲裁委员和裁判员
  (一)竞赛监督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规则执行。
  (二)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竞赛监督、仲裁委员会人员、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裁判长、副裁判长、裁判员,由巴中市体育局选派。
  十三、参赛费用(附件2有计算表格):
  (一)运动员参赛费用标准为:
  1、参赛运动员每人交报名费项目费合计100元。
    注:所有报名未参赛的运动员,所交费用均不予退款。 
    2、申报武术段位需提交相关材料及费用标准(2015)。
3、会员制费用申请加入中国武术协会会员,收取四年会费80元(每年20元)和20元的证书工本费,合计100元。
  4、委托保险费:委托大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选手,每位人民币20元(请在报名表“委托保险”栏内打“√”)。
  (二)缴费方式
1、协会下属各社区代表队参赛资料及费用收缴联系人:黄知强  联系电话:13649070291。
2、各县、区及周边各市、区参赛人员资料及费用收缴联系人:姜正礼  联系电话:15808274034。
也可发送至电子邮箱:356454023@qq.com.
  3、请在9月18日前将所有参赛资料及费用缴到责任人,过期未缴款的单位将视为报名不成功,不予编排。
  十四、其它
  (一)各参赛单位、运动员、裁判员要严格遵守和执行竞赛规程、规则和相关规定,公平竞赛,公证执裁。如有违反,将视情节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名单中运动员姓名、出生年月、参赛项目等,请填报时核对准确,报名单一经报出,一律不得更改。若与本规程报名规定不符,由大会编排记录组处理,不再征求报名单位意见。为保证竞赛编排秩序严谨,参赛人员比赛项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必须在9月20日前向编排记录组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每更换一项交100元人民币。
  (三)意外保险:运动员在比赛中出现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自行购买保险的,均由各参赛单位或参赛者本人与保险公司按相关保险范围处理,大会组委会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责任和医疗义务,委托大会购买的,由大会联系保险公司处理相关事宜,在委托保险额度内由保险公司理赔。
  (四)各参赛队报到后,大会编排记录组和医务组将对运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抽查,如发现问题,取消参赛资格。
  (五)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三次点名未到,按弃权处理,所有费用不予退还。比赛无故弃权者,取消本人全部比赛成绩,参所有费用不予退还。
  (六)个人单项完成套路时间不足或超出规定达2秒者,扣0.1分,依次类推;太极拳类完成套路时间不足或超出规定达5秒者,扣0.1分,依次类推。
  本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巴中市太极拳协会。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